2023-06-28 02:08:2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9124)
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成为失信人,会有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删除失信信息。
期限届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消费限制令;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2.被列入有履行能力人名单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一日不履行义务的,仍留在未履行人名单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我们还需要注意,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或者有多次失信行为的,纳入期限将延长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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