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06:37:5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3019)
具体步骤如下:书面申请。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时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并缴费,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并向参保人原基本社会保障卡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受理函,提供相关资料;对于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
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受理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新的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划转的基本社会保障卡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将确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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