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23:14:20 发布人:hao333 阅读( 6245)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主要如下: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天津失业金的申领人需要缴纳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因为非个人意愿导致就业中断,申领失业金前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天津失业金标准:属于第1-12个月,发放标准为每月1600元,属于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为每月1560元。
天津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天津市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1.天津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需要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原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相应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天津市失业金申领人需要因本人意愿造成的就业中断,如原用人单位经营不善、破产导致的失业、原劳动合同到期、原用人单位员工名单删除等。
3.天津市失业救济金的申请人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失业登记。
二、天津市失业救济金标准
1.申领人在第一至第十二个月内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600元;
2.如果申领人在申领失业救济金的第13至24个月,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560元。
如何计算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月份?
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月份长短,主要根据申请人在原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确定。如果失业保险在失业前支付了一年但不到三年,
然后可以申请失业后最长六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三年但不满五年的,失业后最长可申领12个月;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五年不满十年的,
然后可以申请失业后最长18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如果失业前已经缴纳了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失业保险,失业后可以申请领取最长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而如果第一次失业后没有领取足够的失业救济金,
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那么如果你第二次失业,原来剩余的月数可以和第二次失业缴费月累计,但是累计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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