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5 10:54:45 发布人:hao333 阅读( 3303)
金佑人生重疾险中,重疾可赔付一次,特定疾病可额外给付三次。
在金友的人生重疾险中,重疾可以一次赔付,特定疾病可以三次赔付。
金友在生活中赔付的疾病范围包括:
尤金人寿附加尤金人生提前给付重疾险,可保障100种重疾和50种特定疾病,包括:
1.100种严重疾病:
(1)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首次被诊断患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最后一次生效之日后180天(以较晚者为准),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首次确诊的,保险公司可以给付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0;
(2)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最后一次复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被诊断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可以给付已支付的保费。
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有效保障范围降为0;
(3)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且该重疾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则保险公司只给付全残保险金和重疾保险金中的一项。
2.50特定疾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首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最后一次生效之日后180天(以较晚者为准),
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且此前从未发生过重疾理赔的,保险公司可额外赔付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但最多只能赔付三次,每种特定疾病只赔付一次。
当附加险赔付次数达到三次时,本附加险合同仍然有效,但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障范围不变。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而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特定疾病,
然后保险公司只根据具体疾病额外赔付具体疾病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特定疾病之前或之后,已符合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重疾保险金给付,但不承担特定疾病附加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金友的人生主张过程如下:
1.报案:发生金友终身保障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及时报案并通知太平洋保险公司。比如被保险人患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符合理赔条件,可以通知保险公司;
2.准备理赔材料: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理赔材料。比如恶性肿瘤理赔一般需要病理诊断,其他重疾一般需要医院诊断报告或其他鉴定报告,视具体病种而定;
3.提交理赔材料:理赔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提交给保险公司了;
4.审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并据此确定理赔方案;
5.理赔:保险公司通知投保人领取保险金,保险金一般可以直接打入投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拒赔,保险公司会出具拒赔通知书;
6.结案:理赔完毕,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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