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11:23:00 发布人:hao333 阅读( 7829)
东方钽业定增募不超6.75亿获深交所通过 招商证券建功
北京7月13日讯东方钽业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东方钽业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7月11日,东方钽业发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462.71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三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市公司A股总股本为445,826,444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132,249,7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45,826,444股的30%,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含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中国有色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有色集团为东方钽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房产和设备,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中国有色集团外,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东方钽业股份总数为445,826,444股,其中中国有色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中色东方持有公司201,9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有色集团,控股股东为中色东方。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132,249,7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45,826,444股的30%,其中中国有色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78万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色东方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有色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中国有色集团100%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国有色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目的,东方钽业表示,本次募投项目是贯彻落实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规划及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举措。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围绕下游市场需求展开,部分产品属于科技含量高、加工难度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自身在钽铌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显著增加公司的收入及利润,给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东方钽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俊果、陈春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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