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09:11:01 发布人:hao333 阅读( 7419)
飞利信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杨振华因误操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94元。杨振华已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将短线交...
飞利信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杨振华因误操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94元。
杨振华已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将短线交易所获盈利194元上交公司。杨振华已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此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投资者致歉。
短线交易获利194元
飞利信定位为“新型数字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音视频与控制、数据软件与服务、物联网与智能化三大核心业务板块。目前,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三人为飞利信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今年2月14日晚间,飞利信披露杨振华减持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8685.12万股的杨振华,拟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5.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6 月 15 日晚间,飞利信公告杨振华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8.2万股,减持期间为6月12日至6月14日,减持均价为4.09元/股,合计套现1546.84万元。
时隔近三个月,杨振华就“失误”了。
9月12日,飞利信收到董事长杨振华出具的《关于本人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经核查,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9月11日,杨振华除了减持公司股份378.2万股之外,还在9月7日至9月11日期间买入1800股,买入均价为3.98元/股,买入金额为7168元,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94元。
飞利信公告称,杨振华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主观违规及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杨振华本人已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 194元上交公司。
两个月前曾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就在7月12日晚间,飞利信公告称公司及杨振华、曹忻军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飞利信存在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北京证监局指出,飞利信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华、财务总监曹忻军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年4月11日晚间,飞利信披露重大事项公告称,收到杨振华的家属通知,获悉杨振华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在配合调查期间暂无法履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在杨振华不能履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忻军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
知道6月5日晚间,飞利信公告称杨振华已回公司工作岗位恢复工作,已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
上半年净利润降幅达50%
2020年以来,飞利信连续亏损。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下降2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下降50.22%。
2022年5月飞利信曾披露重大诉讼公告。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飞利信合同纠纷一案,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为2.41亿元。
该诉讼事项与2018年度浙江东蓝与江苏亨通签署的一系列采购合同相关,江苏亨通要求浙江东蓝返还货款及承担违约金等,并要求东蓝数码有限公司、飞利信电子、飞利信承担连带责任。此后在2022年9月,飞利信披露江苏亨通的起诉已被驳回。
不过今年3月20日,飞利信公告飞利信电子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告称,本次冻结账户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的部分账户,飞利信电子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全资子公司被冻结金额合计为233.7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78%,占比相对较小。未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半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江苏亨通智能物联系统有限公司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江苏亨通的起诉,飞利信正申请解除冻结。
截至9月13日收盘,飞利信最新总市值为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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