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1 14:20:18 发布人:hao333 阅读( 5899)
历时九个月,民生银行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10月9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10月7日,民生银行收到...
历时九个月,民生银行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0月9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10月7日,民生银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北京金融法院对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诉讼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显示,武汉中央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且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师费等。
此外,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值得一提的是,据判决书,对于此次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待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
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并以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作为担保方式。
此外,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66亿元,以武汉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作为担保方式。
因两份合同约定借款分别尚欠本金39.72亿元和30.46亿元,且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由此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对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提起诉讼。
今年1月20日,民生银行发布正式公告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央公司及卢志强提起诉讼,要求武汉中心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39.72亿元和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
如今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民生银行在公告中进一步表示:“此次诉讼进展不会对民生银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民生银行近期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截至报告期末,其主要股东泛海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余额为211.94亿元。
泛海控股成立于1989年,于199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目前尚在重整之中。据泛海控股2023年度半年报,因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以在年底前完成重整工作为目标,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尽快确定重整投资人和重整方案,全力以赴推动预重整及重整工作进程,争取尽快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系统性解决公司阶段性发展问题,实现公司涅槃重生。”泛海控股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6月30日,泛海控股曾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称,重整投资人招募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截至公告披露日,已有 13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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