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 11:39:21 发布人:hao333 阅读( 6787)
芯邦科技终止上交所科创板IPO 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
北京10月20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芯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9月21日,芯邦科技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回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芯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芯邦科技是一家技术平台型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长期积累形成了基于自研指令集的专用处理器、Flash控制算法、高集成度设计、高可靠性设计、低功耗设计、硬件加速算法等一系列可复用技术。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清咨询直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香港芯邦微直接持有公司12.31%的股份,通过北清咨询间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芯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ZHANGHUALONG、ZHANGZHIPENG,二人为兄弟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ZHANGHUALONG、ZHANGZHIPENG分别直接持有香港芯邦微58.93%、41.07%的股权。香港芯邦微直接持有公司12.31%的股份,并通过北清咨询间接持有公司60.53%的股份。ZHANGHUALONG、ZHANGZHIPENG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2.83%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芯邦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ZHANGHUALONG与ZHANGZHIPENG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ZHANGHUALONG的意见为准”。
芯邦科技招股说明书显示,ZHANGHUALONG、ZHANGZHIPENG均为新加坡国籍。
芯邦科技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4,079.64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原拟募集资金60,462.78万元,计划用于SSD固态硬盘控制芯片及算法研发项目、UWB+BLE双模厘米级高精度定位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智能家电控制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芯邦科技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瞿宜晟、孟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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