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9 18:46:5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8956)
赢时胜定增募不超10.09亿获深交所通过 东吴证券建功
北京11月9日讯 赢时胜11月8日披露《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赢时胜于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895.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资管AMS平台信创项目、托管ACS平台信创项目、金融科技中台创新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唐球与鄢建红合计持有公司130,907,419股股票,占股本总额的17.43%,唐球担任董事长。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5,116.51万股,唐球、鄢建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13,090.74万股,控股比例为15.38 %。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视市场情况控制单一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适当分散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从而保证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加快核心产品信创适配,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实力,深化金融科技领域布局,实现与客户共赢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东亮、洪志强。
据赢时胜2023年三季报,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同比增长4.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0.23万元,同比减少1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13.44万元,同比减少13.81%。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2亿元,同比增长21.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20万元,同比增长41.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9.86万元,同比减少213.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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