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2 08:29:4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9360)
11月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两则罚单,剑指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沃得农机、海通证券及两位保代均因此收警示函。罚单显示,沃得农机...
11月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两则罚单,剑指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沃得农机、海通证券及两位保代均因此收警示函。
罚单显示,沃得农机在IPO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和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等问题。
今年9月以来,券商投行领域罚单数量快速攀升。此前包括中德证券、华创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西部证券、华西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万和证券等8家券商均因投行业务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存在擅自改动招股书等问题,公司、保荐机构双双被罚
中国证监会网站11月9日消息,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和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等问题。
中国证监会认为,这些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沃得农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该项目的保荐人海通证券以及两位保代也因在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罚单显示,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海通证券以及陈城、景炀在保荐沃得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等情况,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
曾是创业板最大在审IPO项目之一
此次被罚的主角沃得农机是国内大型现代化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主要从事农业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现代农业全程机械化的专业机械装备。公司2020年至2022年收入分别为69.89亿元、98.84亿元和112.15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51亿元、14.25亿元和15.14亿元。
深交所官网资料显示,沃得农机预计融资金额为60亿元,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陈城、景炀。
沃得农机堪称创业板的“钉子户”,从2020年12月受理至2023年9月终止注册,其IPO之路历时近3年之久。
早在2020年12月底,深交所就受理了沃得农机的IPO申请,2022年1月下旬成功过会,2022年2月28日提交了注册申请,2023年9月28日,由于保荐机构主动撤回了注册申请材料,沃得农机的IPO也被终止注册。
值得一提的是,沃得农机一度是创业板最大的在审IPO项目。在申请上市的近三年间,沃得农机60亿元的预计融资额仅次于210亿元预计融资额的东风集团、138亿元预计融资额的金龙鱼和95亿元预计融资额的惠科股份等。
记者注意到,在IPO的问询阶段,沃得农机曾遭遇了多轮问询,其中包括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高分红背景下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问题。
近三月9家投行收证监会罚单
记者注意到,9月以来,投行业务迎来严监管,投行业务类罚单数量也快速攀升。
今年9月8日,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13张投行业务罚单,包括中德证券、华创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西部证券、华西证券、国信证券等六家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
今年年初,证监会针对“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组织对8家撤否率较高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其后,根据“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证监会根据问题的类型、性质和数量分类采取措施,对中天国富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华西证券、西部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证监会对16名相应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等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随后,“老大哥”中信证券也因投行业务被罚。9月28日,证监会发布4张罚单,中信证券及财务顾问袁雄、保荐代表人焦延延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张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据悉,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10月20日,万和证券也因投行业务违规,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暂停公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
罚单指出,万和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内控监督有效性不足,未按规定建成并充分使用投行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薪酬考核不合理且存在预发业绩激励等过度激励行为,撤否项目尽调问题突出,质控、内核亦未予充分关注,“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问题严重,同时公司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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