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8 08:57:51 发布人:hao333 阅读( 6220)
“杭州30亿量化跑路”风波持续发酵,部分信托机构也被推上风口浪尖,被爆疑似“踩雷”相关产品,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目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火速回应市场传闻。百瑞信...
“杭州30亿量化跑路”风波持续发酵,部分信托机构也被推上风口浪尖,被爆疑似“踩雷”相关产品,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目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火速回应市场传闻。百瑞信托于11月15日紧急公开辟谣,称从未与“跑路”公司开展过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云南信托也回应称“公司进行了排查。经核实,已经严格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受托人职责。”
不过,仍有踩雷的信托公司被爆出。11月16日,据媒体消息,国通信托旗下产品或“踩雷”,涉及规模达30亿元。《华夏时报》记者就此致电国通信托求证相关信息,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信托公司按照投顾指令投的底层,是合法合规的。但是所谓的底层,又违法违规再往下投,应该是信托公司不知道的。”
多家信托公司卷入
近期市场最匪夷所思的事件就是“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相关传言称,有几家私募联合“做局”,通过信托结构化,骗取巨额资金后跑路。
出事私募包括深圳汇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瑜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最初将资金投向深圳汇盛的百亿FOF私募是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件最终的演绎方向变成了在三家私募嵌套造假之下,华软新动力投出去的“真金白银”被卷走了。
11月14日,华软新动力发布声明称,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的最终实际投资至深圳汇盛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因深圳汇盛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兑付困难。华软新动力表示:“本公司将针对深圳汇盛以及相关环节采取法律手段,尽最大努力实现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知,兑付困难成了暴雷的导火索。
那么信托公司在此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
记者综合了目前各方信息,从暴雷产品的资金流向分析来看,华软新动力的产品投向了深圳汇盛,深圳汇盛又投向了杭州瑜瑶,杭州瑜瑶又投向了磐京。
另一边,多个国企投资人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也将资金投向了私募方,私募方多层嵌套又向下投,资金最终也流向磐京。
11月15日,百瑞信托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从未与华软新动力、杭州汇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瑜瑶以及磐京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公司历史及存续信托产品也从未投资上述机构的任何产品。网传文章及图片所述百瑞信托投资相关产品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百瑞信托进一步表示,为维护公司正当合法权益,对于恶意捏造不实信息并传播的个人和媒体,公司已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措施,后续亦将采取一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法侵权责任。
11月16日,云南信托相关工作人员也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应称,针对"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及有关公司个别TOF产品合作方涉嫌违规违约的传闻,公司进行了排查。经核实,公司已经严格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受托人职责,TOF相关产品的投资操作均遵循投资者的意愿,并按照其指定的投资顾问指令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和投资者意见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在16日午间,有消息称国通信托旗下产品或“踩雷”,涉及规模达30亿元。
《华夏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致电国通信托,其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相关事件并不清楚,需要申请后回复。截至发稿,也未收到国通信托任何回复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因经营异常,磐京已于2022年9月被中基协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而杭州瑜瑶也被列为异常经营机构。据媒体最新报道,杭州瑜瑶的办公场地早已“人去楼空”。
信托公司自查自纠
眼下,信托公司和私募、公募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的标品业务合作越来越多,且TOF类产品在销售渠道上一定程度上可以依赖于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本身较好的销售网络,因此TOF业务的发展相对于其他标品产品会更快一些。
也正是因为如此,部分信托公司将发展TOF业务作为重要的转型方向。
《资管新规》第二十二条对资管产品嵌套投资进行过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据此可知,信托公司再投一层资产管理产品是合规的,但被投的资产管理产品再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属于违规。
不过,在“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中,就信托公司数十亿元的大额投入,信托行业资深分析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信托公司直接操作上述业务的影响相对有限,但主动管理类就要看具体项目情况。“毕竟是TOF产品,大多数只配置一小部分。”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表示,“信托公司单独投到私募基金产品超过数十亿元有点夸张,一般这类业务投放不了那么多单次,所以大规模投放需要很多笔,这不符合常规操作,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位信托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对记者表示,一些业务并非信托业的本源业务,有时还会被用作掩盖风险、规避资金投向等监管规定的工具,因此一直被监管机构严格监管。
“但是,认为服务类资产管理业务中信托公司不存在风险的观念是错误的。信托公司的服务类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部分交易仍然可能面临极大风险。”该研究员补充道。
谈及如何加强信托公司管理时,在IPG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在投资过程中,信托公司应规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在选择投资对象时,信托公司应进行详尽的信用调查,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如财务状况、经营表现等,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同时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流动性管理机制,确保在面对突发的资金需求时,能够及时调动资金,避免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风险。” 柏文喜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总的来说,信托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意识,规范投资行为,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公司的稳健运营。” 柏文喜表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不排除有一些信托公司牵涉其中,只是金额大小不一,目前已有信托公司在自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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