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 18:49:13 发布人:hao333 阅读( 3373)
海口湾玉府项目开发商方面曾称“不差钱”。被媒体多次曝光逾期交房的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其开发商被海口市住建局发出“落实整改”函告。12月2日,海口市住建局向该项目...
海口湾玉府项目
开发商方面曾称“不差钱”。
被媒体多次曝光逾期交房的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其开发商被海口市住建局发出“落实整改”函告。
12月2日,海口市住建局向该项目开发商——海南昌炜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对海口湾玉府购房合同相关条款修改完善的函》。该函称,昌炜集团开发建设的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近期购房人多次上访,反映购房合同不公平条款问题。开发商要在1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海口市住建部门;其开发的海口湾玉府A栋项目也存在同样问题,要求一并整改。
海口市住建局函告
按照合同约定,海口湾玉府原本应于2020年年底交房,但至今3年时间快过去了,依然没有交付。
据购房人反映,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文本中第十一条第一、二项写明“每逾期一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第四项却写明“出卖人逾期交房而产生违约金数额合计最高不超过总购房款的1%”。
购房人认为,截至目前,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交房时间逾期已超过100天,如按合同第十一条第四项执行,即最高违约金不超过总购房款的1%,显属不公平条款。
据一王姓购房人统计,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计算,开发商已逾期交房累计729天。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开发商应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6.8万元;但按照合同“最高违约金不超过总购房款的1%”,开发商只需要支付2.3万元逾期违约金。
“两种逾期违约金计算方式相差了14万多元。”王姓购房人表示,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由于逾期违约金有最高额度的限制,开发商并不在乎违约,这样对开发商尽快交房也没有约束力。
去年11月份,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就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逾期交房的问题,采访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的交付日期应为2020年12月底,但由于疫情等种种原因被耽搁了;但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内部也正在装修,就差用电、燃气等小区配套与市政主管网连通。
该负责人还回应购房人所述“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的说法,其称“资金上我们一直没有问题”。
“我们延期交房次数太多,业主也不信任了,所以这次我们要将交房做好。”该负责人当时还向记者表示,2022年底前B栋项目全部工程完工,保证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交付。
但就在昨天,海口湾玉府B栋项目购房人告诉记者,开发商至今尚未按照交付标准,将房子交付给业主。
针对购房人的反映,为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海口市住建局本次函告作出两点意见:
其一,项目开发商昌炜集团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就该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条款与购房人协商,于接到本函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海口市住建局;
其二,昌炜集团开发的海口湾玉府A栋项目也存在同样问题,也一并整改后将情况报告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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