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09:44:0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7958)
建设银行黑龙江两家支行被罚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北京2月10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佳木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友谊路支行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佳木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该行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徐学超、张经华对建设银行佳木斯友谊路支行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佳木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徐学超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张经华警告。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6日。
此外,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牡丹江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违规办理贷款业务。牡丹江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项规定,对该行罚款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鲍庆江、林云、崔秀山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上述违规办理贷款业务负有责任。牡丹江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项规定,分别对鲍庆江、林云、崔秀山警告,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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