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5-11-02 16:42:19 大家车言论
为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事故现场停留时间,缓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拥堵,经深圳保监局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共同研究决定,1月1日起在全市主要道路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快撤易赔。后天起全市主要道路实行快撤易赔,不用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
2.协商报案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并向全责方保险公司报案。事故责任不能协商一致的,向交警部门报案,按交警部门接报案人员指引进行后续处理。
3.短信理赔
对于符合“快撤易赔”条件的,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或查勘人员将向事故全责方和无责方当事人发送理赔短信。理赔短信将作为定损办理凭证,内容包含全责方车辆保险信息、事故责任、定损联系电话等。事故当事人收到短信后即可驾车离开,不需要再等待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4.定损修车
全责方保险公司在48小时内为事故当事人提供定损服务。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理赔短信办理定损手续。定损地点为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当事人选定的维修单位,定损方式为全责方车主、无责车分别定损,事故车辆无需同时到达定损地点。
移车不及时罚款500元
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拍照挪车。为减少交通拥堵、避免二次事故,事故当事人按照有关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于未移动事故车辆的,根据《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行为人处予500元罚款。
2.提供真实、准确信息。事故当事人应当在“快撤易赔”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对提供虚假身份、联系方式、车辆、保险信息的,交警部门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对行为人进行查处,查实后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和行政拘留10日。
3.全责方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消极、推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人,交警部门依法处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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