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5-11-03 10:18:04 飞龙评车
深圳的隐形战车将再次出动,在全市范围内查处车窗抛物,一旦被抓到,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将面临500元的罚款。 丢烟头司机被带回交警局接受调查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逐年增多,车窗垃圾也是屡见不鲜,不仅损害了城市形象,还危及行车安全。从25日开始,深圳的隐形战车将
广州严查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交警查获过万宗
羊城晚报讯记者唐珩、通讯员交宣报道: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日起,广州交警加强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广州交警查处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辆过万宗。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近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执勤点、检查点和高速公路、国省道收费站、服务区,从严查处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同时,强化路面巡控,交通民警在路面巡逻执勤过程中,可通过手持PDA执法终端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并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据统计,2014年1月1日至今,广州市查处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辆11435宗,查处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辆1154宗。
广州交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要严格管理好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机动车在广州发生的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特指罚款金额为200(含)元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可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及市中心区车辆管理所办理,还可选择网上车管所、好易缴费终端、邮政服务点、广州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在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仍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深圳审议交通违法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
自愿停驶或可抵交通罚款
羊城晚报讯记者李天军报道:自愿申报停驶有望与免除交通违章罚单次数挂钩,这是羊城晚报记者25日从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获悉的。
大会在25日上午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作审议说明时介绍,本次修改增加了自愿申请停驶达到一定天数,可以免除相应罚款或者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羊城晚报记者在修正案(草案)中看到:深圳号牌小型汽车管理人,“自愿申报停驶达到一定天数,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免除一次数额在500元以下的交通罚款。每台机动车每年可免除罚款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或者向交通部门申请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及其他奖励措施”。
值得关注的,在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的大前提下,本次草案修改了相关醉驾酒驾条款,修改为“红外线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未超过酒后认定标准的50%,或者未超过醉酒认定标准25%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处理依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此举将服食藿香正气水、吃多了荔枝等“误测酒驾”拒之门外,也为市民主张权利开了一道口子。
对常常出现在机动车道逆行不按红绿灯行驶的非机动车,本次修改增加“双罚制”,即驾车人受处罚同时,也对所属企业处两倍的罚款;对于不按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车主,处以三百元罚款;对于不按规定让行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额度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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