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8 10:21:12 发布人:hao333 阅读( 9634)
德馨食品终止深交所主板IPO原拟募9亿 为安信证券项目
北京12月28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德馨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12月21日,德馨食品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德馨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德馨食品致力于食品饮品的创新方案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运用现代食品科学技术,实现食品饮品主辅配料的标准化、集约化和智能化生产;为餐饮连锁企业和食品工业企业提供菜单设计方案、主辅配料一站式供应服务,力争成为行业领军企业。目前,公司聚焦于现制饮品配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饮品浓浆、风味糖浆、饮品小料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馨实业持有德馨食品75.293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林志勇直接持有公司359.8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295%。同时,林志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53.704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间接持有公司2,040.7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4357%,并可以间接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持有的公司3,800.00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2937%。此外,林志勇系公司股东昇远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此,林志勇可以间接控制公司股东昇远合伙持有的公司50.67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40%。
除上述林志勇直接或间接持有及控制的公司股份外,2022年5月18日,林志勇、史文超、吕怡签署了《关于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其对公司重大事项涉及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如出现意见不一致的,以林志勇的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德馨食品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16,823,018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原拟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计划用于年产3.8万吨饮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饮品配料和烘焙产品生产线项目、植物基饮料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德馨食品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德、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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